骗得出口退税百余万 两男人获刑五年六个月

江南都市报·ZAKER南昌 / 2018年09月10日 23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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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招、谢灵、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导:芦溪人胡某因其公司出产的袜子质量不合格,便想使用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获取利益。8 月 26 日,记者得悉,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起骗得出口退税案子:依法以骗得出口退税罪判处被告人胡某、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二百七十万元,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, 上缴国库。

据了解,早在 2015 年 5 月,胡某在无实在货品买卖的情况下,接受了在网上联系到的 " 姓张 "(身份不明)的供给的 A 公司等 7 家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算计 70 份,金额为 6856638.58 元,税额为 1165608.62 元,价税算计 8022247.20 元,并悉数在芦溪县国家税务局进行认证抵扣。后其联系到华某,二人将制造的虚伪购销合同盖好公司公章,由芦溪县某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88 份给 B 公司,金额为 778959368 元,税额为 1324230.83 元,价税 9113824.51 元,并悉数在宁波市海曙区国家税务局进行出口退税抵扣,抵扣金额为 1324230.83 元。

终究,胡某、华某别离按 11%、3.5% 的份额分得该款。

修改:周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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